为了妥善应对各种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增强我校抵御各种灾害性天气危害的能力,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试行)》《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中所称灾害性天气主要是指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天气状况。
第二条 如学校所在区域气象部门发布以下气象预警信号时,学生可以延迟上学: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2.雷雨大风蓝色、黄色预警信号。
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以上气象预警信号解除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
第三条 如学校所在区域气象部门发布以下气象预警信号时,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延迟上学:
1.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3.冰雹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以上气象预警信号解除,且学生及其家长认为安全时,学生应当及时上学。
第四条 如学校所在区域气象部门发布以下气象预警信号时,无需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学校应当自动停课。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自动停止上学。
1.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2.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出现以上气象预警信号时,学校自动停课,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 学校每学期通过校讯通、家长会、入学通知书等方式,向所有学生及其家长告知如下事项:
1.熟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含义及防御方法;
2.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及天气变化情况;
3.熟悉本预案中所明确的“延迟上学”“停课”的条件和要求,正确使用本指引。
第六条 延迟上学及停课期间,已启程上学或返家途中的学生,学生及其家长要正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御措施。
第七条 如上课时间突发灾害性天气,对滞留在校的学生,学校将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1.如当天16:00后,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雷雨大风蓝色和黄色等极端天气信号,则立即停课,组织学生放学。班主任通过校讯通、家长群等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学生住得远,班主任务必及时征求家长意见“是否来接”,同时开放报告厅、礼堂、图书室等场地让学生等候家长来接。
2.如当天16:00后,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雷雨大风橙色、冰雹橙色和红色等极端天气信号,则停止上课,全体学生暂留学校。班主任通过校讯通、家长群等及时通知所有家长来接学生,在得到家长回复确认并已到校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离校,直至警报解除或降级。
3.如当天16:00后,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等极端天气停课信号,则全校师生留在学校。直至警报解除或降级后,班主任通过校讯通、家长群等方式及时联系家长来接。
4.如当天16:00前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停课信号,则按下表执行应对预案。如遇统一考试,在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前提下,也一并按此方案执行。
发布时间 |
停课时间 |
采取措施 |
8:00前 |
全天停课 |
1.将停课消息及时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园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联系家长接学生离校返家。 |
8:00-12:00 |
继续上课 |
1.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2:00-13:40 |
下午停课 |
1.将停课消息及时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家长到校接学生离校返家,或家长电话(或短信等)同意学生自行离校返家。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3:40后 |
继续上课 |
1.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第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执行。
广州市白云区广外附属中、小学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