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去旁听了法庭的庭审。
刚一进到庭内,全场的肃穆顿时让我感到了法律的威严。戴着手铐的犯人在法警的控制下被带到了现场。审判长一锤敲响,宣布着庭审的正式开始。首先是公诉员宣读起诉书,宣读完毕在犯人的确认后庭审进入列举证据的环节,公诉人将掌握到的证据分类并依次列出,而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列出了反驳公诉人的证据。举证环节结束后,庭审就进入了辩论环节。被告的辩护人提出被告有自首环节,应当减刑,而是否减刑则由审判长来决定。在庭审的最后,审判长提问各位有无补充意见,再让被告做最后陈述,庭审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