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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续保、首次参保的通知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1日   点击数:

各位工会会员:

我校目前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工会会员共计94人。其中,25人参加了2023119日—2026118日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即将到期)详见附件169人参加了2024523日—2027522日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未到期)详见附件2

目前,有25位老师需办理续保手续,现还未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工会会员也可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具体参保条件详见《广东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2025 年版)》(附件3)。现将有关参保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目前尚有56名老师没有购买。截至2026119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参与所在单位工作的工会会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可自愿选择续保或首次参保。

1.本次可续保人员:参保期限为2023119日—2026 118日的《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人员(该保障即将到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

2.首次参保人员:由工会会员根据个人需求自愿决定是否参保。

二、保障费、保障金额、保障期、保障范围

1. 保障期及保费标准:本次续保及首次参保的工会会员,每人仅限参保1份,保障期限为 1年。续保人员个人支付70 元/人,首次参保人员个人支付50/

2.保障范围:保障范围涵盖4种罕见重疾、28种普通重疾及3种轻症重疾,共计35种疾病。

3.保障待遇:将根据疾病类别不同,按规定给付相应额度的互助金

三、保障责任、除外责任

详见“附件3”相关内容。

四、特殊参保限制

已领取轻症重疾互助金,但未领取罕见重疾或普通重疾互助金的被保障人,不影响本次续保,但续保后不再享受轻症重疾保障责任;已领取罕见重疾互助金、普通重疾互助金,或已领取患病慰问金的被保障人,不得再办理本次参保。

五、报名及转账方式

欲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和首次参保的工会会员请按“附件4”的格式要求填写好“2026119日—2027118日《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含续保、首次参保)”,续保的会员请在1114日前发给麦老师并交保障费70元,首次参保的会员请发给杨穗老师并交保障费50元。

 

附件:

1.即将到期的人员名单

2.参加2024523日——2027522日《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名单

3.《广东省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2025 年版)》

4. 2026119日—2027118日《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含续保、首次参保)

 

(如有疑问,请联系杨穗。联系电话:020-36209091

 

 

 

 

工会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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