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附属中小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入口
 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教师风采 | 德育之窗 | 教学科研 | 生活视窗 | 党群工作 | 学生活动 | 招生招聘 | 校友会 
  校园动态
 学校公告 
 学校新闻 
 媒体报道 
 校务公开 
 校园头条 
 行业动态 
 办公室 
  最近更新
学校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校园动态>>学校公告>>正文

广外附属中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文字:校办    图片:    编辑:刘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点击数:

为贯彻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四至九年级开展由广东辛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助的“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评选活动。

一、领导机构

1.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吴玉爱

副组长:涂筱辉

成员:袁宇迪、张慧华、王润梅

总协调:朱中振

2.中学评选委员会

组长:袁宇迪

副组长:林旭丽

成员:胡琴、张晓鹏、李红海、黄婧、程向阳、肖梅玲、靳保玉、林伟忠

3.小学评选委员会

组长:张慧华

副组长:郑文静

成员:黄哲昙、余凤、周振锋、吴海菁、梁海文、赵杰、邹佳枫

二、“附校美少年”评选类别

博学之星、领袖之星、创新之星、礼仪之星、公益之星、特长之星

评选对象

四至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中学“附校美少年”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犯校纪校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行为习惯好,同学人际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身体原因除外);

(4)申报者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

2.各奖项相应条件

 

(二)小学“附校美少年”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

(1)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主动参加学校活动。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端正,入学以来各科成绩均为A等。

(3)每学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班级全面发展之星(四年级学生一次,五年级学生两次,六年级学生三次)。

4)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并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赛区级一等奖以上的荣誉。

(5)至少担任过一学期的大队委干部,工作成效得到广大师生的赞同。

2.各奖项相应条件

五、评选过程及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21年3月26日公布评选活动方案。

2.班主任做好班级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参加相关项目的评选。

(二)申报阶段

1.学生根据各项目的评选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按要求填写好《广外附属中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班级推选阶段

各班级依据评选条件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开展好本班评选活动,并将其中的典型推荐给年级组作为“附校美少年”的候选人。

(四)年级组初审阶段

1.4月7日,各班班主任将本班推荐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交给年级组长。

2.4月9日,年级组长组织年级各科老师初步确定本年级“附校美少年”的候选人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部评选委员会。

(五)学校审核阶段

1.4月12日,中小学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2.4月19日上午,中小学评选委员会将审核通过的评选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学校评审组。

3.4月19日下午,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确定拟表彰的 “附校美少年”名单。

(六)公示、表彰阶段

1.4月21日,学校通过宣传橱窗、官网等公示 “附校美少年”评选人名单。

2.5月6日,学校举行集中升旗仪式,向获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提交资料要求

1.填写《广外附属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

2.提交近三年在校内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好,上交给班主任。

七、表彰奖励

按照精神鼓励为主,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从以下方面进行表彰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在学校宣传栏、官网、官微上公布 “附校美少年”名单,宣传报道先进事迹。

3.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优秀学生评比和各项竞赛活动。

八、评选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附校美少年”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建设,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学生榜样,汇聚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申报表》先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如实填写主要事迹介绍,要重点介绍思想品德、学习情况以及获得的荣誉,突出介绍符合评选项目的典型事迹。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学处、学生处、学校评审组依次填写评定意见。

3.各班级、各年级在“附校美少年”的评选活动中,要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每个项目年级评选人数不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

九、管理规定

1.“附校美少年”每学年评选一次,学年期满自动解除。

2.“附校美少年”实行动态管理,要发挥示范榜样辐射作用,如有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的行为,立即取消荣誉称号。

3.本项评选结果的奖励经费,由辛选“壹辛壹意”教育基金提供。

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评委会。

 

 附件:广外附属中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

 

广外附属中小学

2021326

 

 

上一条:小学第六周科组教研活动安排
下一条:广外附属中、小学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关闭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外国语中小学

粤ICP备15042637号| 电话:36205109 | Email:36205109@163.com | 网站维护: 白云外国语中小学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