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突出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由广东辛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助的“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1.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建军
副组长:涂筱辉、袁宇迪、张慧华
成 员:朱中振、陈丽丽、林旭丽、胡琴、郑文静、黄哲昙
2.中学评选委员会
组长:袁宇迪
副组长:林旭丽
成员:胡琴、张晓鹏、李红海、王琪、黄婧、程向阳、肖梅玲、靳保玉
3.小学评选委员会
组长:张慧华
副组长:郑文静
成员:黄哲昙、余凤、唐龄、赖小江、吴海菁、邹佳枫、梁海文、赵杰
二、评选类别
全面之星、美德之星、博学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公益之星
三、评选对象
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中学八、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中学“附校美少年”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犯校纪校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行为习惯好,同学人际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特殊原因除外)。
2.各奖项必备条件
序号 |
项 目 |
评 选 条 件 |
1 |
全面之星 |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是学生的榜样。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全面发展之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2 |
美德之星 |
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规定,言行举止文明有礼,尊重他人,见师长主动问好,对待同学热情大方,遵守社会公德,不说粗口,无乱丢乱扔的行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或曾担任校内外礼仪职务,堪为他人榜样。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礼仪之星”。 |
3 |
博学之星 |
兴趣广泛,知识广博,学习刻苦,基础扎实,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得到师生认可。每学期学评测试成绩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阅读之星”或“学习之星”。 |
4 |
科技之星 |
锐意进取,善于思考,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中有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5 |
艺体之星 |
热爱文学、书画、音乐、体育等,并在某个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学校艺体社团活动和展示。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6 |
公益之星 |
利用课内外时间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已经注册“I 志愿”,成为志愿者,热衷志愿者服务活动,成绩突出,得到大家的认可;能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助力,和家长一道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受到师生地广泛好评。 |
(二)小学“附校美少年”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犯校纪校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行为习惯好,同学人际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入学以来各科成绩均为A等。
2.各奖项必备条件
序号 |
奖项 |
评 选 条 件 |
1 |
全面之星 |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是学生的榜样。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全面发展之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2 |
美德之星 |
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规定,尊重他人,见师长主动问好,对待同学热情大方,遵守社会公德,言谈举止堪为同学的典范。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礼仪之星”。 |
3 |
博学之星 |
学习成绩优异,能主动帮助同学,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同时,热爱阅读,知识渊博,经常会在班级读书活动中分享自己的阅读成果。近一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阅读之星”或“学习之星”。 |
4 |
科技之星 |
锐意进取,善于思考,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中有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5 |
艺体之星 |
艺术和体育特长特出,积极参加学校艺体社团活动和展示。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荣誉。 |
6 |
公益之星 |
担任过学校大队委干部或校级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言行起到表率作用,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和班级劳动,在公益活动和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 |
五、评选过程及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21年12月3日公布评选活动方案。相关年级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解读评选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相关奖项。
(二)申报阶段
1.报名时间:12月8日——12月10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给班主任,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
(三)班级推选阶段
12月13日,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组织评选、投票,原则上各班级每个奖项推荐1-2名学生作为年级“附校美少年”的候选人。对于优秀学生较多的班级,可向学生发展中心申请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四)年级组初审阶段
12月14日,年级组长组织年级所有科任老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分、排序,并向学部评选委员会推荐年级候选人名单。每个项目年级推荐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
(五)学校审核阶段
1.12月15日,学部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逐一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复评环节。复评时所有参评学生针对个人申报类别进行3-5分钟演讲,评选小组根据参评者复评表现和申报材料进行投票,决出2021年度“附校美少年”推荐名单。每个项目的推荐人数不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
2.12月17日,学部评选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学校评审组。
3.12月20日,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确定拟表彰的 “附校美少年”名单。
(六)公示、表彰阶段
1.12月21日,公示“附校美少年”评选学生名单。
2.12月27日,举行集中升旗仪式,向获评学生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六、提交资料要求
1.提交《广外附属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
2.提交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七、表彰奖励
按照精神鼓励为主,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从以下方面进行表彰奖励:
1.颁发纪念奖章和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在学校宣传栏、官网、官微上公布 “附校美少年”名单,宣传报道先进事迹。
3.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优秀学生评比和各项竞赛活动。
八、评选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附校美少年”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建设,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学生榜样,汇聚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申报表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如实填写主要事迹介绍,要重点介绍思想品德、学习情况以及获得的荣誉,突出介绍符合评选项目的典型事迹。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学处、学生处、学校评审组依次填写评定意见。
3.各班级、各年级在“附校美少年”的评选活动中,要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
九、管理规定
1.“附校美少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2.“附校美少年”实行动态管理,获评学生要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如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的行为,学部可研究决定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3.本项评选结果的奖励经费,由辛选“壹辛壹意”教育基金提供。
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评委会。
附件1:广外附属中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
广州市白云区广外附属中小学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广外附属中小学“壹辛壹意”附校美少年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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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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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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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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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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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只能√一个) |
全面之星( ) 美德之星( ) 博学之星( ) 科技之星( ) 艺体之星( ) 公益之星( ) |
个 人 介 绍 |
(详细事迹可另附页) |
获 奖 情 况 |
(文字格式:授予年份——授予单位——荣誉名称) |
班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年级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学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 评审组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纸质版报名表须双面打印,12月10日前交给班主任,逾期不予受理。
2.获奖情况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