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附属中小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入口
 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教师风采 | 德育之窗 | 教学科研 | 生活视窗 | 党群工作 | 学生活动 | 招生招聘 | 校友会 
  校园动态
 学校公告 
 学校新闻 
 媒体报道 
 校务公开 
 校园头条 
 行业动态 
 办公室 
  最近更新
学校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校园动态>>学校公告>>正文

关于教职工暑假参加培训经费报销的通知

文字: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为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成长,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今年假期教职工外出培训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费报销原则:

1.参加培训审批流程:提交培训通知由教研室签批à分管校领导签批à校长签批。

2.参培人员报销培训费按参培的实际天数实行限额、凭票报销办法。

3.培训的费用如超出规定经费3000元,学校酌情补充1000元,4000元封顶。

4.有特殊原因无法假期参加培训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酌情处理,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人。

二、具体报销项目及标准:

项目

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

按实报销,但车票上的时间至少有一程与培训时间一致。

住宿费

培训通知注明统一安排的,按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培训没有统一安排的,按不超过300元/晚的标准据实报销。

伙食费

培训注明自理的,按不超过100元/天的标准据实报销。

三、注意事项:

1.参培人员参加的各种培训所收取的培训费、资料可以如实报销,如培训费中包括上述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则不再报销相应的费用。

2.培训费必须是由培训单位开具的票据,旅行社开具的考察费和旅游费发票不能报销,代订住宿费发票可报销。

3.报销时需附上有关领导已签署意见的培训通知和结业证书复印件。

4.参培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由校长审批签字。

5.学校统一安排的培训费由财务室直接汇款至培训单位。

6.财务室会定具体时间集中报销假期培训费。

7.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

广外附属中、小学

2014年6月16日

上一条:2014学年度基层干部竞岗实施方案
下一条:教学楼、艺术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关闭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外国语中小学

粤ICP备15042637号| 电话:36205109 | Email:36205109@163.com | 网站维护: 白云外国语中小学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