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成长,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今年假期教职工外出培训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费报销原则:
1.参加培训审批流程:提交培训通知由教研室签批à分管校领导签批à校长签批。
2.参培人员报销培训费按参培的实际天数实行限额、凭票报销办法。
3.培训的费用如超出规定经费3000元,学校酌情补充1000元,4000元封顶。
4.有特殊原因无法假期参加培训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酌情处理,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人。
二、具体报销项目及标准:
项目 |
标准 |
城市间交通费 |
按实报销,但车票上的时间至少有一程与培训时间一致。 |
住宿费 |
培训通知注明统一安排的,按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培训没有统一安排的,按不超过300元/晚的标准据实报销。 |
伙食费 |
培训注明自理的,按不超过100元/天的标准据实报销。 |
三、注意事项:
1.参培人员参加的各种培训所收取的培训费、资料可以如实报销,如培训费中包括上述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则不再报销相应的费用。
2.培训费必须是由培训单位开具的票据,旅行社开具的考察费和旅游费发票不能报销,代订住宿费发票可报销。
3.报销时需附上有关领导已签署意见的培训通知和结业证书复印件。
4.参培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由校长审批签字。
5.学校统一安排的培训费由财务室直接汇款至培训单位。
6.财务室会定具体时间集中报销假期培训费。
7.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
广外附属中、小学
2014年6月16日